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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善小而不為——淺談藝發局藝術範疇代表提名推選活動

今年是選舉年,先有立法會選舉,年底有選委會選舉(還有令人一地眼鏡碎的美國總統選舉),然而香港文化界還有一個細小的選舉,那就是香港藝術發展局的委員選舉。

每三年一次的藝發局委員選舉,將會為十個藝術範疇各選出的一位委員。可是這個細小的選舉,一向得不到大眾的關注,更甚的是,就算是本地文化界中人亦不太關心這次選舉。箇中原因,除了制度上令那十位委員的權力有限,很大程度跟藝發局一直跟業界的關係不深:它不是建立任何文化政策的機構,最大的作用就只是撥出資助,而且直接受惠的藝團/藝術家有限。

以筆者較熟悉的音樂界為例,根據藝發局網站顯示,在2015年共有64個來自音樂界別的計劃申請,成功獲得資助的計劃共有15個(當中包括演出計劃、推廣計劃和交流計劃),而根據現正編製中的《香港古典音樂年鑑2015》所收集到的數據,香港在上年有過千場大大小小的音樂會。雖然這兩個數字不能直接比較(前者包括各種計劃,後者只包括音樂會),但作為參考,兩者差距之大仍可反映出藝發局對業界的支援有限。

若從組織的層面來看,現時接受藝發局「一年/二年/三年資助」的音樂組織共7個,而上年曾主辦或協辦的組織/個人起碼逾300個,即使拿藝發局是次選舉的登記藝術團體/個人的名單,同樣有逾300個名字,也就是說根本不到半成的音樂組織/個人的運作是受惠於藝發局。

即使不用數字去分析,以生活實況去看,香港大部分的音樂家要麼另有正職如學校導師,要麼是以自由工作者的身份教學,也就是說日常的生活壓根兒跟藝發局毫不相干。假使他們參與演出的音樂會是受藝發局資助,對他們而言亦只是間接的影響,若果沒有那些受資助的音樂會,他們亦樂意等待另一個演出機會找上門。

坦白說,作為倡議者,筆者實在想不出甚麼好原因,來說服大家關注這次選舉。儘管如此,筆者還是希望大家會關注這次選舉,千萬不要以為它影響力小而對它充耳不聞,因為作為民主選舉,這是一次民主參與及實踐的好時機——參選者學習如何跟持份者溝通並爭取支持、選民應如何判斷自己心儀的參選者;這也是群眾認識選舉制度和體制架構,了解自己的權利的機會——是誰審批文化界的資助?這個制度有否改善的空間?(筆者確實認識一些資深音樂人,連香港有「九大旗艦團」都不知道)

看看歐美等民主成熟的國家,他們之所以會「成熟」,就是因為經歷過多次選舉活動,累積出經驗、制度和文化,過程中也必然遇上過挑戰,甚至倒退,但通過反覆的思考和實踐,他們民主的腳步會繼續向前。

「勿以善小而不為」。筆者相信,關注小型選舉,就是為我們面對更大型選舉作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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