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英國皇家音樂學院新樂器考級制度是利多於弊
近日,英國皇家音樂學院宣佈將試行新的樂器考級制度,比起現行的制度,新制大幅簡化了考核的部分。需知道英國皇家音樂學院的樂器考試是不少學習樂器的人的必經階段,根據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的報告,在2007年報考英國皇家音樂學院考試的人數高達90,950(當年報考會考的人數是105,266),因此此消息一出,香港音樂圈立即議論紛紛。
在談論新制前,先瞭解舊制。舊制分為四部分,演奏(佔30分)、視奏(佔21分)、音階及琶音(佔21分)及聆聽(佔18分)。雖然在分數上是傾向演奏,但整體設計所考核的,是考生的綜合音樂能力,官網中亦清楚列明各部分所考核的能力。至於新制,便大刀闊斧地刪除後三個部分,只餘下演奏一項,演奏樂曲數量由舊制的三首,增至四首。考試的總分改為150分,每一首佔30分,餘下的30分是整體演奏分。
除了內容上的變更外,另一重大改變是考試形式。舊制下,英國皇家音樂學院會派考官飛往各試區,親身考核考生。新制則容許考生拍下自己的演奏,把片段寄給英國皇家音樂學院作考核。
這個新考級制度將先於英國本土試行,之後才推行至全世界。而且舊制不會被取代,而是兩種制度同時推行,考生可按自己的喜好和能力選擇。
明顯地,新制只考核考生的演奏能力,然而,音樂學習不只是演奏,單靠表演亦不能完全反映考生的音樂能力,一位考生可能演奏能力一般,卻有上佳的聆聽能力;或是一位考生可能演奏得非常好,卻不代表視奏能力高。說到底,如果我們視考試是測試考生的音樂能力,那麼新制明顯是有所缺失。
其實,英國皇家音樂學院簡化考試制度是有跡可尋,在2017年,他們推出跟初級演奏文憑(DipABRSM、俗稱演奏級)同等的音樂演奏文憑考試(ARSM),該考試取消前者所需的口試和樂曲介紹,純粹是演奏,跟新制如出一轍。根據報道,推出ARSM的原因是因為「報考DipABRSM的人數有下降趨勢」,說穿了,就是想有多些人報考,維持收入。
至於新制容許考生拍下自己的演奏,表面上是方便考生,但得益更大的是英國皇家音樂學院,不但可省下考官的交通和住宿費,而且能夠全年無休地接受考生寄來的錄影,變相有望提升報考人數。雖然筆者未見新制的費用,但如果兩者是同等的話,費用應該跟舊制差不多,不過由於成本下降了,收入自然是多了。
英國皇家音樂學院指新制與舊制會同時進行,這衍生出公平與否的問題:在新制下,考生可反覆拍攝,直至得出「最好的一次」,但在舊制下,考生只有一次機會——一次定生死,壓力是大得多。這樣看來,報考新制是「有著數」。
儘管此消息一出,令不少音樂圈中人感到概嘆,甚至一度以為是fake news,但相信此舉不會影響考生報考英國皇家音樂學院的樂器考試(不論是新制還是舊制)的意慾,畢竟英國皇家音樂學院的權威性和認受性太大,沒有其它同等級的考試出現前,大家仍是報考的。加上在香港,家長只不過將其視為仔女升讀心儀學校的「入場卷」而已,有幾多會關心內容的改變?
最後,究竟英國皇家音樂學院新樂器考級制度是否利多於弊?對於英國皇家音樂學院來說,肯定是利多於弊的,只不過那個「利」,是「利潤」的「利」字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