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幸運的4600分之一?(下)
在《誰是幸運的4600分之一?(上)》,筆者討論了香港藝術發展局推出的「藝文界支援計劃」(加強版)中,最受關注的個人藝術工作者的申請資格,在這篇文章會繼續討論其它備受爭議的地方,以及筆者個人一些反思。
在D項中,除了排除了很多跟藝團相關的工作機會外,還列明「私人授課/坊間的音樂、舞蹈及藝術學校之藝文教學活動」是不包括的。需知道為數不少的藝術工作者的主要而穩定的收入來源就是教學。在音樂界別中,就算是在外國贏過甚麼獎項,在香港一樣要以教學為生,演出費不過是生計上的「花紅」。而受疫情影響下,很多課堂都被逼取消,部分單對單的教學或可改用網上授課,但據筆者所知,一些多人同時上課的班至今仍未恢復,生計大受影響。但現時在這個規定,他們完全無法受惠。
藝發局當然知道業界內這個情況,於是特別用D9來解釋一番,但那裡只提及「學校教授樂器課程的導師」:
看畢以上文字,說穿了就是藝發局害怕有人會雙重獲益,於是將「個波」交給教育局,希望對方會處理。至於教育局會否「接波」,為這類人提供補助?還是等個波「漏出界」?恐怕大家只能等待答案。藝發局通過D9交待對「學校教授樂器課程的導師」的安排,即認同這類人是有需要受協助,但私人授課的藝術工作者卻毫無著墨。事實上,昨晚(7日),四位藝發局的民選委員甄拔濤、陳錦成、周博賢和李俊亮在網上講解這次計劃時,也承認現時計劃是涵蓋不到這群人,他們會作後續跟進。
這次計劃亦惠及一些的非藝發局資助舉辦之藝文計劃,同樣是設了一些限制:
筆者對第一項沒有意見,但對第二項是有保留的。簡單來說,就是要求申請團體或組合有一定的水平和資歷,「CV夠靚」才有資格。筆者認為這儼如藝術審查,對一些水平不高、但確實因疫情而取消活動的團體不公平。
筆者曾跟一位業界朋友就這點在網上交流意見,對方認為需要這種審查,因為各種申請資格已是審查,加上資源有限,不能任何計劃都獲補助,這次支援計劃應該有「藝術發展」的考慮。
筆者明白他的理據,從他的立場來說,其論點是合理的。但筆者認為在這個非常情況下,支援計劃的首要目的就是援助所有受影響的活動和人員(那怕是杯水車薪),因此在C1項中列明的時期中,受疫情影響而取消的非藝發局資助舉辦之所有藝文計劃都應該有資格申請。事實上,筆者確實知這有成立多年的藝團,它有一定的水平,但從未跟C1項中提及的機構有任何形式的合作,因此不合資格申請。再者,即使藝術水平不高,難道那些藝團的損失就不是損失?如果C項有藝術審查,那麼D項是否也要對申請者進行藝術審查?
說到底,我和友人的分歧在於對是次計劃的想像:他認為要有「藝術發展」的考慮,我則覺得是以「支援」為目的。至於資源有限的問題,筆者覺得這要「向上」想一層,就是用甚麼理據向政府爭取這個金額。在此,筆者要提一提八和會館的情況,它從防疫抗疫基金會獲得1500萬資助,這是它跟馬逢國見面前,查詢各劇團受影響的情況,得出有300場戲曲演出取消了,因此它們以每場補助上限5萬元,共得到1500萬資助。
可見八和會館所獲得的金額是有數據支持,反觀藝發局在爭取資助及設計支援計劃時,有沒有用甚麼數據來支持?筆者觀看藝發局記者會時,有記者詢問受影響節目的數目,藝發局沒有提供到一個實數。雖說藝發局手上有份登記選民名單,但它發揮了甚麼作用?除了從名單上約6500人中,估計有七成人受惠,從而得出4600人這個數字,但這只不過是個估算。除此之外,那份名單好像無甚麼作用……
再深一層地想,其實藝發局是否最合適的機構來執行支援計劃?筆者明白在現行體制下,藝發局是不二之選,但藝文界的界別眾多,情況各有不同,而且藝發局資源本身不大,單靠它來處理整個藝文界,總有種獨力難支的感覺,各個界別又欠缺像八和會館這種組織來處理。也許藝文界亦需要行多一步,組織起來,為自己爭取利益。